(一)纳税人税务挂号的国民经济职业归于配备制作等先进制作业和研制等现代服务业,包含专用设备制作业、研讨和实验开展等18个大类职业的纳税人。
配备制作等先进制作业和研制等现代服务业的规划仍是太广泛,假如要缩小规划的话,会优先选择以下规划内的纳税人:
(一)归于《我国制作2025》清晰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级数字控制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配备、海洋工程配备及高技术船只、先进轨道交通配备、节能与新能源轿车、电力配备、农业机械配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10个要点范畴的企业。
各省(包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和税务部分要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确认的各省2018年配备制作等先进制作业、研制等现代服务业交还期末留抵税额规划,适应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统筹不同规划、类型企业,确认本省交还期末留抵税额的纳税人,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纳税人名单及拟退税金额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存案。
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交还期末留抵税额,以纳税人请求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和交还份额核算,并以纳税人2017年末期末留抵税额为上限。
可交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请求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交还份额≦2017年末期末留抵税额。
(1)2014年12月31日前(含)处理税务挂号的纳税人,交还份额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个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据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悉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2)2015年1月1日后(含)处理税务挂号的纳税人,交还份额为实践运营期间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据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悉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